中國勞工索賠案原告方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2009年03月24日 09:15 來源:新華網 發(fā)表評論
二戰(zhàn)時期被強擄的45名中國勞工狀告日本政府及加害企業(yè)一案的原告方因不服二審判決,,3月23日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3月9日,日本福岡高等法院審判長石井宏治就此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強擄勞工和強制勞動為政府和企業(yè)的共同違法行為,。但判決參照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4月以中國政府在1972年的中日聯(lián)合聲明中放棄了索賠權為由否認受害人個人索賠權的判例,,仍支持福岡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的上訴,。
2003年2月,二戰(zhàn)期間被強擄到日本做苦役的45名中國勞工向福岡地方法院提出索賠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及加害企業(yè)三井礦山公司和三菱礦業(yè)公司(現(xiàn)三菱原料公司)公開謝罪并進行賠償,。2006年3月,日本福岡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了強擄勞工和強制勞動的事實,,但卻以“訴訟時效”已過和“國家無答責”為由,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對判決不服,,向福岡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2007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在西松組(現(xiàn)西松建設公司)中國勞工訴訟案中,以中國政府在1972年的中日聯(lián)合聲明中放棄了索賠權為由,,認為受害人的個人索賠權也因此喪失,,裁定原告敗訴,。這一判決對包括本案在內的其他二戰(zhàn)受害者索賠案原告方產生了不利影響。不過這一判決同時也表示“期待在救濟受害者方面作出努力”,。
去年4月,,福岡高等法院審判長石井宏治就本案發(fā)表二審司法意見,提出了和解勸告,,請求日本政府和相關企業(yè)“對以和解方式解決問題給予積極的考慮”,。但因日本政府拒絕,和解努力最終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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