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wǎng)消息:馬來西亞《南洋商報》8月21日刊發(fā)題為《須學習奧運精神》的評論文章說,,參與奧運會固然要爭奪比賽金牌,但更要弘揚奧運精神,。奧林匹克運動強調的是參與,,讓世界各國運動好手在平等和公平的環(huán)境下追求更快、更高和更強,。
文章摘錄如下:
馬來西亞的羽球好手李宗偉憑著不屈的意志和精湛的球技,,在2008北京奧運會羽球賽中,一路過關斬將,,與世界第一羽球好手林丹爭奪金牌的榮譽,,體現(xiàn)了大馬人的奧運精神,雖敗猶榮,!
奧運精神是什么,?根據(jù)奧林匹克憲章,奧林匹克的宗旨是:通過開展沒有任何形式的歧視并按照奧運精神——以互相理解,、和平,、友誼、 團結和公平比賽精神的體育運動來教育青年,,從而為了建立一個更加美好的世界來做出貢獻,。
這就是奧運精神的原始注解。在世人的注目下,,運動好手發(fā)揮個人的最佳潛能,,爭取最好的成績。當他勝利了,或突破了人類的體能限制,,他將得到勝利的桂冠,。
奧林匹克精神是一種生活的哲學,強調人的身體,,意志和精神的均衡發(fā)展,,提倡樂于奮斗、遵守社會功德,,和以個人的榜樣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一種生活方式,。對一個運動好手來說,在公平和無限制下與對手競爭,,所得到的勝利才是真正的勝利,。
就算是輸了,他不會埋怨別人比他高,,或是別人的任何條件比他好,,而是激勵自己,努力超越自己的極限,,再與對手比賽,。
大馬人要學習的奧運精神,就是要有一種奮斗及敢于接受挑戰(zhàn)的精神,,而不是畫地自限。這樣,,我們才能在全球的競爭中脫穎而出,。
李宗偉已經(jīng)為大馬爭取了有史以來的第一個奧運獎牌。我們還等什么,?(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