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公民在美工作應如何申請居留?
2009年08月27日 15:49
讀者Ting 問:
我兒是加拿大公民,,現(xiàn)攻讀大學會計系,,將于今年11月畢業(yè)(有學位),,有意就業(yè),,而有下列一些問題:
加國公民以F-1身份畢業(yè)后在美停留時間有多久,?實習時間一年OPT過去已經(jīng)使用。聽說加國公民具此學位者,,若有雇主雇用,,可申請TN簽證。如確實符合被雇條件,,應向那個機關申請,?填送何種表格?又從申請到批準大概要多少時間,?
答:
加國公民持F-1學生簽證在美國畢業(yè)后可在美國停留的時間是和其它國家的公民一樣的,。一般來說,F(xiàn)-1學生簽證畢業(yè)后有一年的實習時間(OPT),,對有些本科是科技項目的學生最長可有17個月的時間,。實習時間結束后,若沒有轉換為其它非移民簽證,,如工作簽證,,則只有60天的緩沖期(grace period),之后則必須離開美國,。
加拿大及墨西哥的公民,,若其從事的是專業(yè)工作,則可以申請TN工作簽證來美國工作,。會計師即屬于專業(yè)人士之一,。
加拿大公民可以直接在美國和加拿大的邊境申請,不用事先向移民局或領事館申請,。申請時要有雇主的工作信,,并且有學校成績單、文憑證明自己屬于某項專業(yè)領域,。若從事的工作需要執(zhí)照,,則必須出示執(zhí)照,。另外,要有加拿大護照,,證明擁有加拿大公民資格,。(摘自美國《世界日報》/李定一律師主答)
【編輯:陸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