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僑網(wǎng)消息: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三年多前發(fā)生的新加坡中國留學生從宿舍窗口意外墜樓身亡事故,這個學生的父母認為宿舍管理公司失責,起訴該公司要求賠償,結果法官裁決宿舍管理公司須負起造成這個意外事故的一半責任,,賠償62500元。
來自北京的李小萌是家中獨生子,,死時16歲,。他是在2005年8月15日到新加坡念書,住在紐頓吉士德路的諾維娜國際學生宿舍,。11月17日,,他和朋友在三樓房間彈吉他,后來躍上窗邊的床模仿?lián)u滾樂手在床上蹦跳,,不幸從窗口跌下身亡,。
驗尸庭當年研訊后裁決他死于意外,他的雙親李中元(60歲)夫婦入稟初庭,,起訴諾維娜宿舍私人有限公司(Novena Hall),,索取賠償。
根據(jù)訴方的立場,宿舍管理公司失責,,未為學生提供安全環(huán)境,,沒定期檢查學生房間,確保窗口是關著和鎖住,。此外,,房間窗戶的窗沿很低,也沒安裝鐵窗花,。而宿舍管理公司未提醒和監(jiān)督學生,,讓他們知道把床擺靠窗口或打開窗口的危險性。
辯方的說法是,,意外是死者疏忽造成的,,辯方無法左右。辯方禁止學生打開窗口,,窗鎖的鑰匙由宿舍保管,。死者房間窗口的鎖頭遭破壞。宿舍職員曾因死者的床擺靠窗口,,而發(fā)出警告,。
此外,死者應明白沒確保窗口關著,,而站在靠近窗口的床上蹦跳,,是一種危險的行為。
法官在書面判詞中指出,,宿舍有采取措施,,例如保管窗戶鑰匙,確保房間的窗口不會打開,。然而事發(fā)前,,死者房間窗口是打開著的。證據(jù)顯示,,死者和同學曾在房間抽煙,,強行打開窗口。因此,,當時窗口之所以開著,,可能是有人打開之故。
法官說,,如果宿舍在房間安裝鐵窗花,,意外是不會發(fā)生的,而若它們認真定期檢查窗口,,也可避免意外發(fā)生,。
但法官說,,死者當時的行為是導致意外發(fā)生的主要原因,所以須付大部分責任,。他認為辯方和死者須各付一半責任,,這很公平。
根據(jù)估算,,死者父母的損失為125000元,,由于辯方須付一半責任,因此須賠償62500元,,另加每年5.33%利息,。利息數(shù)額根據(jù)死者父母喪親所受的精神損失、死者葬禮費及死者父母到新加坡旁聽驗尸庭審訊的費用等來計算,。這方面的費用共23000元,,辯方承擔一半,即11500元,。此外,,辯方須支付訴方的堂費。
死者父母不服所判,,已向高庭上訴,。(侯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