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實施 聚焦華僑訴求
原題:《上海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正式實施 聚焦華僑集中訴求
中新社上海12月1日電 (記者 許婧)由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上海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是繼廣東,、福建等地后出臺實施的又一部地方僑務法規(guī),,也是上海保護在滬華僑合法權益,、提升上海僑務工作法治化水平,激勵華僑華人參與支持上海新一輪發(fā)展的新嘗試,。
上海是中國重要的僑鄉(xiāng)之一,,現有102萬上海籍海外僑胞和108萬歸僑僑眷,為上海經濟社會發(fā)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在缺少系統(tǒng)性法律保護的背景下,,定居國外的華僑雖是中國公民,但在上海生活時,,不少權益容易受到忽視甚至遇到侵害,,造成少數華僑“辦事難,維權難”,。
上海市僑辦副主任,、新聞發(fā)言人陳文佳介紹說,此次上海制定和實施的條例,,主要針對華僑訴求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對華僑在投資、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社保,、教育、房產,、繼承,、捐贈、選舉等方面權益的保護做了具體規(guī)定,,還明確了市,、區(qū)兩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保護華僑權益的職責。
“這部條例不是面面俱到,,但體現了較強的可操作性”,,陳文佳表示,這部條例具有五方面特點:一是體現了平等保護的原則,,二是體現了華僑在權益保護方面的主要需求,,三是體現了鼓勵華僑參與國家和上海建設的導向,四是體現了較強的可操作性,,五是體現了華僑權益保護機制的完善性,。
記者注意到,,這部條例根據華僑新特點,聚焦了華僑普遍關心的重要權益,。例如,,根據《條例》,,華僑在上海就業(yè),,可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各項手續(xù);經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可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可以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可按規(guī)定購買自住商品房,。
《條例》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了華僑在上海可以憑中國護照來證明身份,。
據了解,,上海市僑辦自2005年即開始著手華僑權益保護立法調研,2013年,,該立法項目被上海市人大列入立法規(guī)劃,;今年6月,《上海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收到修改意見20余條,;9月14日,《上海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表決通過并正式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