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一老板非法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獲刑七年
40余人持短期簽證出國打工 山東泰安一老板非法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獲刑七年
日前,,山東省泰安市檢察院召開全市檢察機關典型案例研討會。會上,,對耿長波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案進行了剖析點評,,大家認為該案的成功辦理實現(xiàn)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為解決建筑用工需求,,耿長波打起了從國內非法招聘出國務工人員的“歪主意”,,導致大量務工人員持短期簽證滯留國外,造成惡劣的國際影響,。經(jīng)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2017年10月,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耿長波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5萬元,。
攀上了國外“高枝”
2011年10月的一天,在蘇丹工作的張有忠接到了國內朋友耿長波打來的電話,,在電話里耿長波告訴張有忠,,自己想在蘇丹成立一個建筑公司,需要張有忠的合作,。由于兩人是老交情,張有忠二話沒說就答應了,。很快,,由兩人共同出資注冊的長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在蘇丹開業(yè)了。
營業(yè)沒多久,,張有忠就從長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撤股了,,無奈之下,耿長波只能獨自打理公司業(yè)務,。不過,,讓耿長波興奮的是,,長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業(yè)務開展得異常順利,在蘇丹陸續(xù)承接了建廠,、筑路,、建房等不少項目。高興之余,,一個現(xiàn)實的問題擺在了耿長波面前——沒有工人,!為了盡快解決建筑用工需求,耿長波決定從國內招募一批出國勞務人員,。
利益驅使鋌而走險
想出國,,就得辦理簽證,這可把耿長波給難住了,。無奈之下,,他只能再次求助張有忠。
而張有忠的親戚劉某正好在蘇丹某公司駐中國辦事處從事后勤工作,,有辦理外事簽證事宜的便利條件,。通過劉某的介紹,耿長波了解到,,蘇丹有兩種簽證,,一種是長期工作簽證,申請過程比較麻煩,,需要從蘇丹國內申請一個工作反簽號,。另外一種是短期簽證,也就是考察,、旅游,、探親簽證,這個簽證的申請比較簡單,,只需要邀請函,、護照、健康證,、照片就可以辦理,。但持短期簽證出國務工是違法的,耿長波猶豫了,,可是公司承接的項目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fā),,抵擋不住利益的誘惑,耿長波還是鋌而走險選擇了短期簽證,。
多人滯留蘇丹影響惡劣
在2011年至2013年期間,,劉某借用其他公司資質,以組織工人考察探親為由,,先后為40余人騙取短期簽證,,為耿長波招聘出國務工人員提供便利,。
據(jù)了解,短期簽證有效期從一個月到五個月不等,,以上出國人員均超期居留打工,。截至2017年3月25日,仍有34名建筑工人持短期簽證滯留蘇丹境內,,造成了惡劣的國際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耿長波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他人使用以虛假的出入境事由騙取的出境證件出國務工,,人數(shù)眾多,其行為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依法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耿長波在公安機關尚未掌握其犯罪行為的情況下,,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主動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其行為可認定為自首,。同時,,鑒于耿長波主觀惡性較輕,系初犯,,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能夠認罪、悔罪,,并積極繳納罰金,,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