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華裔申請暫緩遣返者比例較低 律師釋疑并鼓勵
中國僑網(wǎng)9月30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2012年簽署政令,,允許符合條件的青少年申請“暫緩遣返”(DACA),,但因華人申請不積極,亞美法律援助處(AALDEF)28日在紐約布魯克林日落公園展開“暫緩遣返”相關(guān)講座及咨詢,,為對該法令不解或有誤解的新移民答疑解惑,,鼓勵其申請,。
系列講座由亞美法律援助處,、紐約亞裔律師協(xié)會、紐約移民聯(lián)盟共同舉辦,,在人口以華裔與西語裔新移民為主的日落公園24小學舉行,。主講人之一,亞美法律援助處律師王安麗介紹,,若無證青少年截止至2012年6月15日時年齡在31歲以下,,16歲前便來美,且從2007年6月15日起便一直居住在美國,,同時目前年滿15歲,,正在上學或已高中或大學畢業(yè),便符合申請資格,。從海岸警衛(wèi)隊或武裝部隊退伍的軍人,,也符合資格。但申請者若有犯罪紀錄或曾違反移民法,,便失去申請資格,。
王安麗表示,目前紐約州13.5萬名符合申請資格的無證移民當中,,華裔占約5%,,但華人申請者很少。她認為,,華人不愿申請大多由于對政策不了解,,擔心家人可能受到不良影響,或羞于讓他人知道自己的無證移民身份,。她指出,,申請暫緩遣返時不會被詢問任何關(guān)于家人的問題,對家人不會產(chǎn)生影響,,反而一旦成功,,申請者除了獲得兩年合法工作機會,還可申請到紐約州的駕照及社安號 ,。
王安麗提醒符合條件的青少年,不要認為僅是暫時獲得合法身份,,便忽視申請,,因為一旦申請資格成功,很有可能成為未來移民改革的首批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