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加學生林俊被害案陪審團征詢法官 問精神病界定
中國僑網(wǎng)12月19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蒙特利爾華裔學生林俊被殺害肢解案,,陪審團退庭商議未有裁決,卻有1個問題,,需要法官指引,。
男子馬格諾塔(Luka Rocco Magnotta)涉嫌在2012年5月殺害和肢解林俊,被控一級謀殺,,以及4項控罪,。
馬格諾塔已承認殺害和肢解林俊,但不承認控罪,,他的理由是他有精神分裂癥,,犯案時不能分辨是非,不需承擔刑事責任,。
8女4男陪審團退庭商議兩天,,在17日正式征詢法官的意見。他們要想知道,,從法律觀點看,,人格紊亂算不算精神病。
他們問道:“依據(jù)法律,人格紊亂算不算精神???”
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法官庫爾諾耶(Guy Cournoyer)回答說“是”,陪審團繼續(xù)商議,。
法官提示陪審團,,他們商議案件,應(yīng)集中精力,,查看不需承擔刑事責任的理由,。
庫爾諾耶也說,陪審團要回答兩個問題,,才能接受精神病抗辯,。首先,馬格諾塔在犯案時患上精神病的機會較大,?其次,,他患上這病,已失去分辨對錯的能力,?
控方說,,這宗罪案有預(yù)謀,經(jīng)過深思熟慮,。馬格諾塔犯案后,,用多種方法隱藏行蹤,逃避警方,,這樣的表現(xiàn)與精神病患者的不一致,。
檢察官布錫萊勒(Louis Bouthillier)說,馬格諾塔的精神分裂癥是誤診,,他可能有人格紊亂癥,,才會有醫(yī)療和行為問題。
法官提示陪審團如何判案,,可考慮4種判決,,裁定馬格諾塔一級謀殺罪名成立;二級謀殺或是誤殺,;裁定他精神有問題,,不需負刑責。
陪審團16日退庭商議,,此前出席40天聆訊,,聽取66名證人的證供。他們要考慮數(shù)百頁醫(yī)療文件,、專家報告,,以及在蒙特利爾,、歐洲搜集的實物證據(jù)。此外,,陪審團須作出5項意見一致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