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暫緩遞解無證兒童計劃將開放 律師提醒及早準備
中國僑網(wǎng)2月6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為提供民眾了解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在去年11月20日宣布的移民改革行政令,,亞洲人平等會5日邀請紐約法律援助處資深移民律師林秀芬展開講座,提醒民眾自18日起,擴大“暫緩遞解無證兒童”(DACA)計劃開放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可及早準備申請文件及向相關(guān)律師先行咨詢,。
林秀芬表示,,“暫緩遞解無證兒童”計劃為暫時免除當時以青少年身份入境美國的非法移民遞解出境,,并且提供工作許可證,但這項計劃并不提供合法身份或者合法化途徑,。
她介紹,,該計劃三大擴大要項包括申請者從原本的2012年6月15日時年齡必須在31歲以下改為無年紀限制,申請人從原本2007年6月15日起持續(xù)居住在美國改為自2010年1月1日起持續(xù)在美國居住,,另外原本的工作許可有效期間從2年增加至3年,。
會中提醒,該計劃在18日起開放申請,,申請者必須年滿15歲,,在16歲以前入境美國,在2014年11月20日止尚未取得合法移民身份,,目前在校就讀、已經(jīng)中學畢或持有中學同等學歷,,或已經(jīng)從美國武裝部隊或海防警衛(wèi)隊榮譽退伍,。林秀芬亦表示,申請者同時必須通過背景調(diào)查且未曾遭到判處重罪,、或任何三項或多項輕罪等規(guī)定,。
針對擴大“父母暫緩遞解”(DAPA)計劃,該計劃暫時免除將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留者的非法移民父母遞解出境,,并提供工作許可,,但同樣不提供合法身份或者合法化途徑,林秀芬指出,,欲申請該計劃者,,必須是2014年11月20日當天或先前出生的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留者子女的父母,在2010年1月1日起持續(xù)居住在美國,、在2014年11月20日及申請當時已經(jīng)在美國居住,。
律師強調(diào),根據(jù)“父母暫緩遞解”(DAPA)計劃,,即便是身負遞解令,,或者正被遞解中,依舊可能申請成功,,但若曾有嚴重犯罪紀錄者將不符合,。該計劃預(yù)計在今年5月開放申請。(林宜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