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裔女子外出購物獨留幼女在家 或判3年緩刑
中國僑網(wǎng)8月10日電 據(jù)美國《星島日報》報道,,28歲的美國華裔女子陳冰,數(shù)月前因留下4歲女兒獨自在家,,自己和朋友到圣地亞哥購物受到置兒童與危險罪的指控,,6日,陳冰在蘭丘庫卡蒙卡的法庭上認罪,。
檢方提出的認罪協(xié)議包括三年緩刑期內不得負面接觸(Negative Contact)小孩等內容,。法官將在9月3日最終宣判。
6日當天,,陳冰身穿鮮綠色上衣,、黑色長褲來到法庭,其丈夫和孩子在庭外等候,。此案于9時左右開始審理,,法官拿著陳冰親筆簽名的認罪協(xié)議,問她是否了解其中的內容,,包括200個小時的小區(qū)服務,、52周的課程(學習如何照顧小孩)、三年緩刑,,期間不能與孩子有負面接觸(即打罵,、虐待、忽視等行為),,如果兩年內沒有任何違規(guī)行為,,緩刑期可減至兩年。陳冰表示了解,。(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