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華人離境逾半年綠卡被沒收 律師支招如何應對

中國僑網(wǎng)2月18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日前一位持有美國綠卡的年輕華人從中國臺灣來美,卻因為離開美國時間超過半年,,在洛杉磯機場入關時,,綠卡被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官員沒收,還被要求乘坐下一班飛機直接返回臺灣,。
手拿綠卡兩邊跑的華人不少,,或是因為在兩岸有工作,或是因為在中國還有家人,,或是因為美國住不習慣,。但究竟多久要回美“露臉”一次才能保住綠卡,一直是華人社區(qū)中爭議不斷的話題,。
社區(qū)中常聽到綠卡持有人返回美國與海關“斗智斗勇”的故事,,有人半年不回美國,綠卡就打了水漂,;也有人長年累月兩邊飛,,有時一年都不回來一次,綠卡仍然保住了,,其中似乎沒有明確的關于時間的硬性規(guī)定,。
據(jù)移民局在官網(wǎng)上的文字說明,“一般而言,,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就算是要放棄綠卡(abandoned your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不過也有可能離開美國時間不到一年,,但仍被定義為“沒有在美國永久居住的意向”(intend),,從而被視為放棄綠卡。
移民律師許俊良(Gene Sheu)表示,,通常如果超過半年在海外,,海關就會假設對方可能已經沒有在美永久居住的打算了,可能會問對方許多問題,。如果離美超過一年,,這項假設基本就自動成立,綠卡很有可能有麻煩。通常海關先會勸說持卡人主動放棄綠卡,,簽署一份棄權書,。若持卡人堅持不放棄,不肯簽字,,海關的確有可能沒收綠卡,,甚至護照。
但沒收并不代表綠卡作廢,。許俊良表示,,綠卡是否作廢不是官員說了算,只有法官才能做決定,。即使綠卡被海關拿走,,也只是交給移民法庭,讓法官裁定是否作廢,,理論上綠卡持有人日后還有機會“翻盤”,。
去年一對“兩邊跑”的華人夫妻入境美國時,因為離境時間太長遭到盤問,。海關勸說他們簽署放棄綠卡的同意書,,他們不同意。雙方都不肯示弱,,最終海關收走了他們倆的護照和綠卡,,但允許他們入境美國,不過他們必須準備好上移民法庭,。但轉眼過了八,、九個月,移民法庭遲遲還沒排到他們的案子,,兩人急著回中國,,卻苦于沒有護照。最終他們決定還是回國比較重要,,于是到移民法庭索回他們的護照,,飛離美國,,綠卡也就當做自動放棄了,。
許俊良表示,若回美時遭到海關盤查,,態(tài)度需冷靜,,耐心與海關解釋。由于旅客下飛機后在海關處還不算入境美國領土,,故無權按照美國法律要求請律師,,綠卡持有人需自行面對。曾有一位客人在海關遇到麻煩,立即致電他求助,,但還沒說上兩句話,,海關官員就在電話旁邊命令旅客“趕緊掛掉電話”。不過即便不能請律師,,旅客也可要求找一位中文翻譯,,以及要求與官員的上司直接溝通。(張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