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華人律師:用法律武器保護車禍受害人減小傷害

中國僑網6月8日電 據加拿大《環(huán)球華網》報道,,三年前,記者采訪了正在英屬哥倫比亞大學(UBC)攻讀法學碩士學位的王精靈女士,,她同時也在本拿比市中心一家處理車禍受傷索賠的西人律師樓做非訟律師,。三年后,王精靈學有所成,,轉到了位于溫哥華市中心的史威律師樓,。
18年前王精靈曾在中國讀法律。在中國法學院畢業(yè)前,,教授問大家畢業(yè)后想成為怎樣的人,?王精靈的回答是要成為一個有影響力的人,去幫助那些境況不如自己的人,,盡我所能地改變他們的人生,,矢志未逾,現在還是想成為有影響力的加拿大華語律師,。

2014年王精靈接手了震驚北美的美亞假期翻車案件,,當時旅游大巴翻下高速公路,全車52人都受傷了,,傷者基本上是華人,。這個案子至今還沒處理完,有2名受傷者沒有律師代理,。車禍受傷索賠的有效期是2年,美亞假期的案子到2016年8月28號截止,。如果不在2016年8月27號前發(fā)民事訴狀到BC省高等法院的話,,他們就沒有人身侵權索賠權利了。同時如果不把通知發(fā)到保險公司ICBC,, 他們也會失去醫(yī)療康復福利,,王精靈想通過媒體尋找這2名受傷者,趕在時效內把案子遞上去就仍可以爭取到人身傷害侵權索以及最高15萬的醫(yī)療和康復福利,。
王精靈稱,,作為律師就必須把案件處理好了才能拿到賠償和客人的信任。有些人出了車禍沒有錢治療,,或者根本不能工作了,,我們是絕對不會讓他們去承擔這筆費用的。作為好的律師,必須自己來承擔這部分風險,,而不是把它轉嫁給客人,。這意味著如果客人拿不到賠償我們也拿不到律師費,我們和客人是坐在同一條船上,,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王精靈說:“發(fā)生車禍后應盡快去醫(yī)院做檢查,之后,,傷者需要及時處理車禍的責任認定,。”
律師不是只為錢而工作,,那些幫助受害者康復的工作對他們來說更重要,。王精靈說:“我是從相對比較差的家庭背景出來的,能夠做律師去幫助別人,,我們感到非常驕傲,,我們盡全力從保險公司給他們要到足夠的賠償,盡量減少車禍對他們人生的消極影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