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位“紅通”人員受審 挪用2000余萬逃亡7年
視頻:百人紅色通緝令第16號孫新出庭受審 來源:央視新聞
本報北京7月5日訊 記者黃潔 曾在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計劃財務處擔任出納的孫新,利用工作便利,,將公款2275萬余元用于個人炒股,,案發(fā)后攜款逃往境外,直至去年6月才被警方從柬埔寨押解回國,。今天(7月5日)上午,,48歲的孫新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其被控涉嫌挪用公款和貪污兩項罪名,,庭上他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均無異議,。據(jù)悉,孫新也是“天網(wǎng)”行動公布百人紅色通緝令后,,首名被抓獲歸案的北京被通緝人員,,直至被捕已潛逃境外7年之久。
根據(jù)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孫新在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計劃財務處擔任出納期間,負責收支公款,,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支票等單位財務手續(xù)以及領取銀行對賬單等工作。工作期間,,其將單位公款2275.18萬元轉入其控制的證券賬戶,,用于證券交易。2008年1月至3月,,孫新因被免去出納職務,,便偽造銀行協(xié)定存款合同,協(xié)定存款賬戶對賬單等材料,,與其后任完成了工作交接,,后被單位發(fā)現(xiàn)。案發(fā)后,孫新從他控制的證券交易賬戶中取出57.32萬元,,攜款逃往境外,。檢方認為,孫新挪用公款用于營利活動,,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還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應以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追究刑事責任,。
今天(7月5日)庭上,,對于所涉罪名和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孫新均表示:“沒有異議,,也沒什么好說的,。”本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