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各部門聯(lián)動根治 別讓山寨社團橫行無忌
一些“山寨,、離岸社團”似乎根本不在乎被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依舊我行我素,傍上官員名流,活動辦得風生水起,,成為“趕不走的李鬼”“打不死的小強”,。
不少社團在境外以非營利機構,、公司等五花八門的名義注冊成立,,在境內開展活動,一些甚至打著公益的旗號斂財,,以官方的名義搞活動,,混淆視聽,擾亂社會秩序,。
這些社團之所以能聚會員,、有市場,很大程度上還是因為有不少熱衷傍靠“國字頭”的人,,他們渴望走捷徑地掛“頭銜”,,甚至參與其中一起漁利。他們養(yǎng)活了“山寨社團”,,又利用得來的虛名在社會上活動,,形成利益鏈條。
民政部門已開通舉報通道,正一批批公布“山寨,、離岸社團”名單,。曝光意在警示,嚴管才能除根,。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4月表決通過了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該法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我們期望能從此廓清管理權限,,彌補監(jiān)管空白,,扭轉“注冊地管不了、活動地管不住,、監(jiān)管者不明晰”的尷尬局面,。也期待今后各部門能形成信息聯(lián)動、綜合治理機制,,對非法成立,、從事違法活動的社團組織集中整治,切斷“山寨,、離岸社團”謀取名利的渠道,。(許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