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獵狐行動”勸返一名潛逃緬甸經濟嫌犯
法制網南昌12月2日電 記者黃輝 通訊員劉波 記者今天從江西省公安廳獲悉,,江西“獵狐行動”近日又添戰(zhàn)果,。11月12日,南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的網上逃犯邵某某從緬甸經云南南傘口岸入境投案自首。隨后,,邵某某被押解回南昌。
2014年5月23日,,受害人盧某某向南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稱犯罪嫌疑人邵某某于2013年11月,利用南昌縣恒輝熱鍍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在明知自己已轉租南昌縣恒輝熱鍍鋅有限公司的經營權的情況下,,隱瞞真相,虛構供貨事實,,收取其18萬元的預付貨款后中斷聯(lián)系,,不知去向。該18萬元預付款一直無法追回,。警方于2014年6月6日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邵某某立案偵查,,6月12日對犯罪嫌疑人邵某某采取刑拘措施并上網追逃。
2016年9月,,民警在得知邵某某潛逃至緬甸的信息后,,主動聯(lián)系其哥哥,獲悉邵某某在緬甸使用的電話,。經多次電話勸返,,邵某某答應由南傘口岸入境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