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失蹤華裔女子被害案嫌犯認罪 因錢起沖突
中國僑網(wǎng)1月22日電 據(jù)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加拿大華裔青年唐家瑞,,涉去年6月萬錦市36歲華裔女子李迎春失蹤遇害案,,被控一項過失殺人罪的,本月初他在審前會議期間認罪,。檢控官史葛與唐家瑞代表律師羅辛,,同意案件將于2月初進行量刑聆訊。
控辯雙方在當(dāng)天向法官羅斯呈交《控辯雙方同意案情事實文件》,,該文件顯示,,唐家瑞聲稱李迎春離家當(dāng)晚,與他一起外出消遣后,,在唐家瑞的柏文公寓發(fā)生性行為,,二人因錢的問題起沖突,李迎春稱自己有孕,,威脅會將事件告知唐家瑞的母親,,唐家瑞與她糾纏時,用手肘壓著李迎春的咽喉防止她呼叫,,最終致死,,事后唐家瑞將李迎春的尸體藏于行李箱內(nèi)并棄尸。文件又透露,,警方確認找到李的殘骸,,并正進行驗尸工作。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事實文件》,,內(nèi)容詳細闡述案中被告唐家瑞與女死者李迎春的關(guān)系,,及案發(fā)當(dāng)晚事宜與案件起因。
文件指,,李迎春于去年6月12日離家,,并在6月13日清晨左右遇害,。案中21歲被告唐家瑞是家中獨子,并于2013年持學(xué)生簽證到多倫多留學(xué),,完成英語及第12班課程后,,在2014年9月入讀約克大學(xué),其父母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獲批,,唐家瑞被捕時屬永久居民身份,。
案發(fā)時由于唐家瑞曾涉另一宗在多倫多發(fā)生的案件,其保釋條件勒令他需與母親同住,,唐于是從原先居住的分租房,,搬往北約克雪柏大道夾央街其母親購置的共管柏文寓所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