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裔罰款未繳即返華 20年后重回加國被捕
中國僑網2月9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一名加拿大華裔男子,,20年前因在加國販賣私煙遭法庭罰款33,000元,,但他未繳付,,其后離開加國返回中國工作。直至今年年初,,他在溫哥華國際機場(YVR)入境時遭當局拘捕,,要求他繳清罰款,。
據悉該華裔男子(Simon Yin,,譯音)在1997年時因販賣私煙被加國法庭罰款33,000加元,,但他未繳交,跟著便返回中國工作,,今年年初回返加國時在溫機場被捕,,被準以現(xiàn)金7,000加元保釋候審。
回中國前須先繳清罰款
該男子當地時間7日在列治文法庭提訊時,,他的律師稱他于上周繳交5,000加元、6日再付3,000加元,,又指其在中國的工作,,月薪只有7,000元人民幣(折合約1,300加元),,要求法庭準以分期付款方式繳清余下25,000加元。律師又指他即將返回中國,,希望法官淮許他離境,。
不過,法官認為該男子20年未繳過罰款,,今次繳交8,000加元,,目的是想法庭準許他離境。法官認為他若要離境,,須先繳清罰款或交出一批可觀費用,,以說服法庭他具繳清罰款誠意。法官還指其已付過7,000加元保釋金,,所以余下須繳付金額是18,000加元,。
法官把該案押后兩周再審,屆時該華裔男子要提交如何繳清罰款方案,,法官才考慮是否準許他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