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媒稱6“紅通”嫌犯藏身澳大利亞:澳成贓款避風港

參考消息網(wǎng)3月31日報道 澳媒稱,,隨著北京官員繼續(xù)向特恩布爾政府施壓以促使其批準引渡條約,至少有6名居住在澳大利亞的中國人可能成為中國“獵狐行動”的目標,。
據(jù)《澳大利亞人報》網(wǎng)站3月30日報道稱,,中國安全部門布下一張全球大網(wǎng),追捕數(shù)以百計被通緝的腐敗案嫌犯,,并發(fā)布了百名通緝要犯的名單。2015年,,中國政府最重要的追逃目標中,,有10人被確認居住在澳大利亞境內(nèi)。
報道稱,,由于對“獵狐行動”——系“天網(wǎng)行動”組成部分——感到擔憂,,澳大利亞法律委員會提交了一份具有影響力的意見書。意見書所提供的證據(jù)被工黨,、中立議員等用來反對參議院批準引渡條約,。
在中國官員施加的壓力下,武漢鋼鐵集團原高管郭廖武以及身處墨爾本的兩名女性(周世勤和唐東玫)在去年被勸返,,回到中國投案自首,。
截至去年底,在據(jù)信身處澳大利亞的原IT高管張大偉從美國回到中國向警方自首后,,澳大利亞境內(nèi)的中國“逃犯”數(shù)量從7名減少至6名,。6名據(jù)信仍居住在澳大利亞境內(nèi)的逃犯包括山西原住房部門官員胡玉興、原礦業(yè)公司高管姚耿以及吉東升,、胡奉憲,、郭潔芳和賴明敏。
報道稱,,3月28日,,由于遭到工黨、綠黨及部分自由黨議員的反對,,特恩布爾政府被迫暫停推動批準中澳引渡條約,。這項條約在2007年由霍華德政府簽署但未獲批準,,此次推遲批準該條約令北京感到失望。有學者說,,未能批準引渡條約證明了特恩布爾政府的政治弱勢,,以及澳大利亞政壇某些人士對中國的“意識形態(tài)偏見”。
去年9月,,中國警方首次從法國引渡一名外逃嫌犯回國,。自那之后已有3人從法國被引渡回國。
報道稱,,在一些案例中,,澳大利亞被當做中國贓款的避風港,而這些贓款后來被投入了澳大利亞房地產(chǎn)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