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裔女子4年間遇3車禍 終獲36萬加元賠償
中國僑網(wǎng)9月8日電 據(jù)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加拿大一名華裔女子由2012年4月至2015年9月,,共發(fā)生3次交通意外,指出交通意外令她痛楚持續(xù),,令她無法繼續(xù)自己喜歡的行業(yè)及損失收入,,要求賠償,。法官其后裁定,原訴人獲賠償約36萬元(加元,,下同),。
首宗交通意外在2012年4月26日傍晚發(fā)生,莊姓女子駕車回家,,途中被后面一部汽車撞向她的汽車的尾部,,她無需要送院,能自行開車回家,。
到2015年1月2日,,該華裔女子又遇上另一次交通意外。當時她把車子停下來,,后面一部汽車撞上來,,此宗交通意外比上一次交通意外嚴重,她所駕駛的本田(Honda)思域因為后面汽車的沖力,,而撞向前車,,汽車要報銷。她在意外中受驚,,在現(xiàn)場接受初步急救后,,被送院治理。同日,,她敷藥后出院,。
腰痛無法工作
第三宗交通意外發(fā)生于2015年9月17日,她駕車途中,,一部巴士擦過她車子的左邊車身,,司機位側(cè)鏡因此脫落,左邊前面檔泥板也有損毀,。她在事件中沒有受傷,,但令她十分驚怕。
該名華裔于1990年4月12日出生于卑詩省施素爾(Sechelt),,在陽光海岸長大,,并于2008年中學畢業(yè)。在2011年1月,,她遷居溫哥華,,以便報讀溫哥華小區(qū)學院(VCC)的酒店管理課程,,并于2011年5月完成第一學期課程后,在一間餐廳任職兼職女侍應,。同年7月,,她在本拿比鐵道鎮(zhèn)一間專門售賣朱古力及雪糕店,做另一份兼職工作,。同年12月,,她在VCC完成秋季課程。首宗交通意外發(fā)生時,,正值她修讀春季課程,。然而,在該學期,,她在微觀經(jīng)濟學一科不及格,,其他科目則合格。
在首宗交通意外后,,由于她發(fā)覺在彎腰時,,痛楚難當,加上該店無法配合她,,所以她辭去在該間朱古力及雪糕店的工作,。其后,她返回VCC再攻讀,,不過最終因未能考取微觀經(jīng)濟學一科合格,,因此她未能獲得文憑。
在2014年2月起,,她到列治文一間酒店任職較高級的客戶服務柜臺工作,,期間遇上第二及第三次交通意外。
在2015年12月,,原訴人轉(zhuǎn)到溫哥華另一間酒店工作,,直至翌年9月辭職。該華裔指出由于無法獲得酒店管理文憑,,以至要辭去溫哥華酒店的工作,,全因為交通意外導致她無法做到該份工作的體力要求,于是她向涉及3宗交通意外的人士及機構(gòu),,包括岸山巴士公司及南岸卑詩運輸局提出訴訟,,要求賠償,。
經(jīng)過審理,,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西韋爾(Sewell)在今年9月1日裁定,該華裔女子得到362,072元賠償,,包括非金錢損害賠償11萬元,;損失日后賺錢能力賠償22萬元;以及損失過去收入能力賠償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