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劫匪搶錢傷人判18個月不賠償 華人受害者不滿
中國僑網(wǎng)11月9日電 據(jù)新西蘭天維網(wǎng)報道,,半年前,,在新西蘭羅托魯瓦市中心搶劫一名華人媽媽的嫌犯,于當(dāng)?shù)貢r間11月8日被宣布判刑,,但受害者對嫌犯18個月的刑期表示不滿,。
當(dāng)天被判刑的嫌犯名為George Harris,。當(dāng)?shù)貢r間4月18日,新西蘭一名華人媽媽華琴,,在羅托魯瓦市中心被George Harris搶劫,。當(dāng)時,她正帶著兩個小孩,,剛從銀行取款機取錢出來,,一下子就被人高馬大的George Harris把錢搶走。兩個孩子也受到極大的驚嚇,,華琴本人也受了傷,。

在搶劫華琴之后,George Harris還在當(dāng)?shù)貢r間4月24日再次作案,,偷走了停在市中心的一輛汽車,,車主的兩歲孩子當(dāng)時還在車上。當(dāng)George Harris意識到有孩子在車上時,,他就棄車逃跑了,。
當(dāng)?shù)貢r間11月8日,羅托魯瓦地區(qū)法院對George Harris做出判決,,判其服刑18個月,。但不用支付任何罰金,也不需要對受害者支付任何醫(yī)療或賠償費用,。法官David Wilson QC認(rèn)為George Harris無力支付這些錢,。
新西蘭天維網(wǎng)記者致電受害者華琴,她對記者表示,,如此性質(zhì)惡劣的搶劫傷人行為,,只被判罰一年半,也沒有任何賠償,,她表示非常不滿,。
華琴說,在鬧市區(qū)這樣搶劫婦女和小孩,,不僅對自己的小孩和家人造成了嚴(yán)重的心理陰影,,也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
她說:“這樣輕的判罰,反而是縱容了犯罪,,讓這些犯罪分子根本不用擔(dān)心他們的犯罪行為,,反正關(guān)進(jìn)去幾天,就又可以出來搶劫了,?!?/p>
華琴認(rèn)為,如何對待搶劫這類惡性犯罪行為,,如何降低犯罪率,,是值得思考和討論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