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華裔女商人被殺案 七名被告判決無罪當庭釋放
中國僑網(wǎng)11月17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中國報》報道,當?shù)貢r間2017年11月17日,在轟動馬來西亞的“拿汀華裔女商人槍殺案”中,,被指控謀殺和教唆殺人罪名的6名男子和1名女子,,被判罪名不成立,予以當庭釋放,。據(jù)報道,,馬來西亞法官拿督阿茲曼是基于辯方提出的合理疑點,作出上述裁決的,。
本案中,,被告帕甘拿帕迪(27歲)和威真端(30歲)被指控于當?shù)貢r間2016年7月6日下午2點至2點半之間,在華聯(lián)花園謀殺了32歲的華裔女地產(chǎn)經(jīng)紀王秀玲,,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將面臨強制性死刑的判決,。
另外5名被告為斯里卡納帕迪(35歲),、陳遠明(42歲,譯音),、陳國良(44歲,,譯音)、沙迪尤拉(30歲)和47歲女子劉麗珍(譯音),,他們在此案中被指控為教唆殺人罪,。此案主控官為馬來西亞阿茲尼卡副檢察司。
據(jù)媒體報道,,當?shù)貢r間2016年7月6日下午2點半,,32歲的華裔女地產(chǎn)經(jīng)紀王秀玲,載著5名孩子與1名女傭,,前往馬來西亞吉隆坡華聯(lián)花園用餐,,在用餐完畢駕駛豐田休旅車離開時,被埋伏的槍手隔著車窗亂槍射殺,,該女子頸項中一槍,,當場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