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華裔祖孫4人被害案 嫌犯被控謀殺等五項罪名

“殺祖孫4人再燒屋案”的38歲嫌犯將以謀殺等5項罪名被起訴,。(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中國僑網(wǎng)12月19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星洲網(wǎng)報道,,馬來西亞丹絨士拔“殺祖孫4人再燒屋案”的38歲華裔聾啞嫌犯,,19日將以謀殺等5項罪名,被控上法庭,。瓜冷警區(qū)主任阿茲贊表示,,警方已接獲總檢察署的最新指示,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和第324(持武器傷人)條文,,共5項罪來提控落網(wǎng)嫌犯,。
阿茲贊18日對記者說,,雖然嫌犯是死者幼女的男友,,但死者幼女沒有涉及此案,而且對男友謀殺父母及2名外甥一事不知情,。 詢問此案是否還有其他嫌犯涉及,,以及嫌犯案發(fā)當晚是否與死者一家人共餐,他不愿多作回應,。
據(jù)馬來西亞《中國報》此前報道,,當?shù)貢r間12月15日清晨,馬來西亞涉嫌殺害華裔祖孫4人的兇手,,被警方逮捕這名嫌犯是老年受害者幼女的男友,,因向兩位老者討錢不成,惱羞成怒進而訴諸暴力,。當?shù)貢r間12月16日,,嫌犯被警方押回犯罪現(xiàn)場調(diào)查,并尋獲殺人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