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華裔司機不慎撞人遭圍毆 為證清白尋目擊證人
中國僑網(wǎng)1月24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馬來西亞一名華裔轎車司機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澄清,,稱他此前開車撞人并非肇事逃逸,,而是遭遇摩托車司機的暴力圍攻后,前往警察局報案,,他呼吁事發(fā)時的目擊者做他的證人,,還他清白。
上周五(19日),,馬來西亞華裔轎車司機黃耀明(39歲,,裝修工人),駕車在白蒲大道靠近蒲種13英里路段發(fā)生意外,。隨后,,他遭到摩托車司機和眾人的毆打。
事主前往錄取口供時,,警員告知其中一名摩托車騎士已落網(wǎng),,該嫌犯也有前科。
黃耀明23日在行動黨泗巖沫國會議員林立迎陪同下,,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時表示,,他上周五(19日)傍晚時分從實達阿南返回蒲種住家,在靠近蒲種13英里的白蒲大道路段發(fā)生事故,。
“由于前方路段塞車,,我就靠左邊行駛,,聽見有人敲我的車門,,我就停下車望向該摩托車,看到摩托車騎士向我比中指,?!?/p>
他也向摩托車騎士比回中指,司機U轉(zhuǎn)回頭,,朝他的方向駛近,,他聽見車后鏡遭敲破的聲音,見到其中一名摩托車騎士用腳踢爆車門的鏡子,。
“他們較后將摩托車停在我的車前攔住我,,我很害怕,不斷向?qū)Ψ降狼?,同時想馬上離開現(xiàn)場到警局報警,。”
他說,,對方看似非常激動及要攻擊他,,他將轎車擺向左邊及右邊前往警局時,,在一片混亂中不慎撞到一個人。
“當時我更害怕,,我擔心一下車就會被圍毆,,生命受到威脅,一心只想趕緊到警局報警,,但摩托車司機卻朝我追來,。”
他說,,由于前方塞車,,他駛了一小段路后就停下,摩托車司機從敲破的車鏡爬入車內(nèi)將他拉出車外毆打,,還將車鑰匙拉出來,。
“當時我被打暈了,清醒后回想起才知道發(fā)生什么事,,接著有人爬入車內(nèi),,用錘子敲我的頭?!?/p>
他說,,當救護車趕到現(xiàn)場后,替他包扎傷口及送到沙登醫(yī)院,。他的后腦有兩個傷口,,估計首次遭敲后暈倒,再遭人以錘子敲頭,。
“我身上的財物,,包括錢包、600令吉現(xiàn)金,、住家鑰匙及裝修工具都遭人拿走,,估計損失3000令吉?!?/p>
他說,,由于后腦及額頭受傷,縫了約20針,。另外,,他的背后,、胸前、及腰間都有擦傷及傷口,。
“后腦受傷,,一躺在床上就會疼痛,只能坐在沙發(fā)睡覺,?!?/p>
他已前往警局報案及錄取口供。他也說,,事發(fā)后他不敢返回住家,,這幾天都是暫住朋友家。
“我知道撞到摩托車騎士是我的錯,,但我是遇到攻擊時,,本能反應(yīng)要盡快離開現(xiàn)場?!?/p>
另外,,黃耀明的妹夫譚新鑫(39歲)表示,摩托車騎士的行為有如暴徒,,他及家人希望警方盡早捉到嫌犯,。
“對方的行為讓人感到憤怒,任何事情應(yīng)由法庭判刑,,而不是動私刑,。”
林立迎表示,,政府應(yīng)設(shè)立新條例對付動用私刑的暴徒,,嫌犯可被判鞭打及坐牢。他說,,在國外,,即使發(fā)生車禍事故,,事主也不能動手打人或動用私刑,。
“我也呼吁目擊者當證人,協(xié)助警方調(diào)查案件,?!?/p>
梳邦再也市議員貝榮強則譴責毆打事主的司機及民眾,他認為毆打他人就是觸犯法律,,任何錯誤應(yīng)由法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