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毒販槍殺中國民警案一審公開宣判

中新社昆明5月2日電 (繆超)2日,云南省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緬甸籍被告人大爬,、巖溫龍,、阿嘎、巖賽拉四名毒販槍殺中國警察一案,。以故意殺人罪,、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大爬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
經(jīng)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查明,,2016年8月被告人大爬伙同巖溫龍聯(lián)系毒品,,二人決定將毒品從境外走私進入中國販賣。同年10月,,大爬,、巖溫龍邀約安排被告人阿嘎、巖賽拉進入中國查驗買方購毒資金,。同年11月4日,,當(dāng)中國公安警察對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大爬、巖溫龍等人實施抓捕時,,大爬持手槍向中國警察李敬忠開槍射擊,,致其死亡,。
其余中國警察將大爬抓獲,,并當(dāng)場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17151.9克,手槍1支,、子彈9發(fā),。巖溫龍、阿嘎,、巖賽拉逃竄出中國后,,巖溫龍、阿嘎被緬甸撣邦東部第四特區(qū)警方抓獲,,巖賽拉主動向緬甸撣邦東部第四特區(qū)警方投案,。2016年11月6日他們被緬甸警方移交中國警方,同時移交手槍1支,、子彈11發(fā),、彈夾2個。
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大爬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巖溫龍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阿嘎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巖賽拉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5萬元。
宣判后,,四名被告人均當(dāng)庭表示上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