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華人博士被歧視案上訴
中國僑網7月25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美國華人博士陳建宇(Daniel Chen)狀告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校務委員會及其前任項目導師涉嫌種族歧視案,,在今年2月審理完畢,陪審團沒有支持原告陳建宇的控訴,。陳建宇日前正式發(fā)起上訴,,已向加州第二區(qū)上訴法庭提交文件,。
華人博士陳建宇狀告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涉嫌種族歧視案在2月打到了陪審團審判程序,,最終陪審團認為他被UCLA終止學業(yè)并非僅僅因為種族歧視一個緣由,不能簡單歸結成UCLA歧視華人,,因此大部分陪審員沒有支持他的控告,,陳建宇敗訴。
近半年后,,陳建宇決定正式進行上訴,,在近日完成向第二區(qū)上訴法庭完成民事案件信息陳述,但尚未定下開庭日期,。
陳建宇曾表示,,在起訴UCLA后,自己不再可能回到學院的學術研究上,,因為他會被標簽為麻煩制造者,,但是他不后悔去對抗這些不公平現象,希望UCLA能真正認識問題所在,,在未來公平公正對待每一個學生,。而對于是否進行上訴,陳建宇敗訴后顯得比較猶豫,,現在下定決心除了周圍人的支持外,,另一起職員狀告UCLA的案件也引起他和周圍人的關注。
陳建宇哥哥陳建堯表示,,他留意到最近一起職員狀告UCLA案件的原告與陳建宇曾是同一個部門的,,這個案件中原告希爾(Arnold Scheer) 起訴UCLA違反健康安全條例和勞工條例。在看過起訴文件后,,陳建堯發(fā)現當年極力主張終止陳建宇實驗室博士后課程資格的某個高層人員也在此案涉嫌違反條例的人員名單中,,而陳建宇也曾在自己案件的庭審上質疑該高層人員的評判資格。
陳建堯認為,,假如這位高層人員本身不具備合資格的證書,,那她當時審理實驗室報告應屬違法行為。(翁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