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藤校等16所名牌大學聯(lián)合支持哈佛招生政策
中國僑網(wǎng)8月1日電 據(jù)美國《星島日報》報道,,近日,,常春藤聯(lián)盟(Ivy League)成員學府和多間大學聯(lián)署支持哈佛大學,向波士頓聯(lián)邦法院呈交意見書,,要求法庭在哈佛大學被指涉嫌歧視美籍亞裔申請人的訴訟中,,判哈佛大學勝訴,。
《華爾街日報》報道,常春藤聯(lián)盟其余七大學府,以及杜克大學,、埃默里大學,、喬治華盛頓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斯坦福大學,,一共16所著名大學,當?shù)貢r間7月30日向法院提交法庭之友狀書(friend-of-the-court brief),,指聯(lián)邦政府禁止學校在錄取學生時考慮種族因素是“極大的干預”,,要求法庭在哈佛大學被指涉嫌歧視美籍亞裔學生的訴訟中,判哈佛大學勝訴,。有關案件訂于10月開審,。
多所學校在狀書表示,招生在本質(zhì)上屬于教育層面的判斷,,受到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保障,,而個別教育機構長期以來一直獲授予決定學術自由范疇的權利。文件指出,,教育機構擁有必要的專業(yè)知識和權利,,對設定入學標準作出學術判斷,特別是判斷甚么類型,、質(zhì)量,、數(shù)量的學生或多元化程度,可以提升學生們的學習經(jīng)驗,,如果頒定高等院校在收生時完全不能考慮種族因素,,這將是對大學學術自由的極大侵犯。
哈佛大學在2014年被“學生為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起訴,,聲稱哈佛的招生程序違反憲法,,不符合聯(lián)邦民權法,故意歧視美籍亞裔學生,,即使美籍亞裔學生的學業(yè)成績比其他種族的學生為佳,但獲取錄的比率卻偏低,。組織30日表示,,明白哈佛重視多元化,但如果使用種族來實現(xiàn)這目標,,這做法是錯誤的,。
同日向法院呈交文件支持哈佛大學的,尚包括杜克大學一名法學系教授,,一群在讀,、將入讀哈佛的學生及畢業(yè)生,以及37個代表研究型大學、法學院,、私立學院等的高等教育協(xié)會,。司法部也正調(diào)查哈佛大學涉嫌種族歧視美籍亞裔學生的指控,今年春天曾敦促法院公布一系列與哈佛入學政策有關的文件和數(shù)據(jù),。
發(fā)言人拉科(Kelly Laco)表示,,司法部的調(diào)查仍在繼續(xù),保留酌情參與訴訟的可能性,,以確保所有民眾免受于任何形式的非法種族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