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美國綠卡將查信用分數 律師:移民美國“有價”
中國僑網9月29日電 據美國中文網微信公眾號消息,,很多移民都知道信用分數在美國非常重要,,會影響著買房買車甚至找工作,,開公司等方方面面,。但是美國國土安全部推出的新提案,,使得個人信用分數更具“殺傷力”,,因為它將直接影響移民申請綠卡,。
國土安全部的這項提案要求外國公民如需延續(xù)居留權,,申請綠卡或歸化入籍,,都需要提供信用評分供移民局參考,。這是官方首次將信用分數與移民直接關聯。
良好信用記錄需要至少670分,!
國土安全部部長尼爾森當地時間9月28日簽署文件,,旨在阻止移民申請綠卡后成為“公共負擔”,這是指主要依賴政府援助的人,。該提案現正在公眾評論期內,,提案也適用于尋求延長逗留期或改變身份的移民。同時政府為了評估移民是否會成為公共負擔,,也會審批居留權時考慮當事人的信用分數,,調查過去的財務狀況,是否申領過公共援助(現金福利)以及審查移民的借貸紀錄,。
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表示“良好”的信用評分可以從一個方面表明申請者是否有足夠和健康的財務能力支持自己及家人,,而不會給美國納稅人帶來負擔,這是一個積極的信號,。
到底什么算作“良好”的信用記錄,?
“良好”的信用分數通常要接近或略高于美國公民的平均水平。按照目前的標準,,申請者的信用分數應該保持在670只到739之間(FICO評分制度),。
申請綠卡者需要注意哪些?
根據提案,,信用報告和分數可以揭示申請人的賬單支付歷史,、當前債務、工作和居住歷史,、訴訟或逮捕和破產的信息,,以及此人是否能夠“自給自足”。 所以每一位綠卡申請者都應該保持一份相對“干凈”的信用報告,。如果有一些不良記錄,,需要盡快處理,。對于一些信用盜用的問題,也應該及時補充文件說明,。
對于很多有高債務的移民來說,,雖然移民局會多方面因素納入考量,,信用報告不是唯一決定因素,。但是卡債過高將被視為一個危險信號。曾在奧巴馬政府工作的蘭德表示最糟糕的情況可能會出現以信用卡債過高來拒絕一個看似無辜的人,。
新移民會面臨的窘況是來美國后,,重新開始信用積分。在沒有SSN的情況下很難申請到信用卡和貸款,。這樣的惡性循環(huán)造成他們沒有良好的信用分數,。信貸公司Experian指出,在沒有信用卡的情況下,,可能只能通過提供擔保賬戶的貸方或共同簽署貸款的家人或朋友來實現,。或者,,也可以使用預付借記卡,,聯名信用卡向信用機構證明信用。這通常需要至少3到6個月時間,,而維護良好的信用分數時間需要更久,。
信用記錄建立時間在此一般指的是第一張信用卡被approve的時間。當然一個人的社會安全號可能已經在第一張信用卡之前就已經在信用系統(tǒng)里,。但如果沒有trade line(指的是信用卡,,或者是車貸,或者是mortgage),,這個人的信用分數就會顯示為沒有,。信用歷史時間越長對一個人的信用影響越好。當然如果超過7年就沒什么大的影響了,。有的人雖然信用記錄歷史只有一兩年,,也可能能會有不錯的信用分數。華人移民中很多人喜歡保留花現金的消費方式,,這都將影響建立一份“良好”的信用報告,。
移民變成有“價格”的商品?
波士頓律師事務所的移民律師卡梅倫表示,,許多移民家庭,, 特別是第一代移民,剛剛來到美國時,,特別需要社會福利的幫助,。這樣的議案對他們帶來的不公,,等于強迫移民必須在接受經濟援助和尋求綠卡之間作出艱難抉擇。她在談及自己的童年時表示,,自己的童年就是在WIC資助和廉租屋中長大的,,如果沒有當時的幫助,不知道她的父母如何能夠熬過最初的那些年,。與卡梅倫想法相似的人普遍對于這一議案表示強烈反對,。認為這是從根本上重塑了美國合法移民制度,將富人利益為先,,排在多年等待重聚的勤勞家庭之前,。這是對貧困國家移民的歧視,將移民美國變成了有“價格”的商品,。
但共和黨和保守派對于這樣的政策更為接受,。移民研究中心主任杰西卡·沃恩認為長久以來(從90年代起)美國對于移民政策的定義太過寬松,我們需要更新規(guī)則,。她補充道:“信用記錄和分數不會是移民當局對移民申請判斷的唯一因素,,但是為表明良好財務狀況的客觀方式?!?/p>
雖然在全面移民改革問題上目前政府還沒有有系統(tǒng)的政策出來,,但這一提案可以被看作是特朗普政府倡導“擇優(yōu)錄取”移民制度的一種延申。特朗普政府在移民政策上有很多提案,,從支持講英語,、高收入、到謹慎申請福利,,再到考核信用分數等,,都表明政府希望選擇性的歡迎移民,而美國不再對低技能,、低收入的申請者敞開大門,。
看似以“美國人優(yōu)先”為出發(fā)點的移民改革早已超出經濟范疇,它背后掩藏的社會矛盾,、涉及的人群已經與歷史糾纏交錯,。每一位來美的移民都是懷揣著美國夢的,在移民改革的浪潮中,,難免一個浪花就會波及自己,,此時為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華人應團結起來,,努力參與推進移民改革的活動,,積極發(fā)出自己的聲音,通過團體和輿論影響選民對國會議員施加壓力,才能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