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學院招聘學生編輯 被指非法使用種族標準
視頻:哈佛招生公平性被質(zhì)疑 華人計劃集會抗議 來源:央視國際高清
中國僑網(wǎng)10月11日電 據(jù)美國中文網(wǎng)援引波士頓環(huán)球報報道,,哈佛大學又遭“不公平錄取”指控,。一個德州組織起訴稱,,哈佛和紐約大學法學院的學術期刊在招募學生當職員時,,非法地使用了種族和性別為標準。
德州一個名為“教師,、校友和學生反對種族偏好”組織日前提起訴訟,稱其最終目標是“通過排除種族和性別偏好來恢復美國大學的精英管理”,。
在1960年代通過的“平權(quán)法案”受到越來越多的爭議,。雖說該法案旨在保證所有少數(shù)族裔在教育和工作上的權(quán)利,然而在受益群體中除了非裔,、拉美裔和土著印第安人之外,,亞裔、猶太人或者東歐,、南歐的移民們卻沒有被包括在內(nèi),,有些甚至包括白人在內(nèi)的人越來越感覺受到了“逆向歧視”。
近年來,,越來越多大學的錄取政策受到挑戰(zhàn),。下周,波士頓聯(lián)邦法院將就大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起訴哈佛本科錄取歧視亞裔一案進行聽審,。
美國司法部也在調(diào)查哈佛大學和耶魯大學不公平錄取的行為,。
最新發(fā)起的訴訟認為,《哈佛法律評論》和《紐約大學法律評論》在招募工作人員時,,不當使用了種族和性別作為標準,,而不僅僅是寫作比賽的成績及表現(xiàn)。若能夠在這些頂級法律期刊上刊文,??梢蕴岣邔W生的就職前景,,能進入享有聲望的司法部門,并獲得高新職位,。
德州組織在對哈佛的起訴書中說:“此前,,《法律評論》的成員資格被保留給那些們在一年級時成績優(yōu)異并在寫作比賽中表現(xiàn)突出的優(yōu)秀學生。然而,,近年來,,《哈佛法律評論》一直在使用種族和性別偏好來選擇其成員?!?/p>
原告還聲稱,,哈佛刊登文章時亦存在偏見,優(yōu)先考慮婦女和少數(shù)族裔群體撰寫的文章,。該訴訟將大學,、法學院和《法律評論》列為被告,同為被告的還有美國教育部長德沃斯(Betsy Devos),。
據(jù)其網(wǎng)站,,哈佛大學《法律評論》每年從新生中選出48位編輯,根據(jù)他們在寫作比賽中的得分選擇20人,,通過權(quán)衡各種成績和寫作比賽分數(shù)再選擇10人,,但最后18人“通過全面考量被匿名選出”,考慮到“種族或民族身份,、身體殘疾狀況,、性別認同、性取向和社會經(jīng)濟狀況”,。
紐約大學的《法律評估》則每年接受50名新生編輯,,根據(jù)學習成績和寫作比賽中得分評出38人,多元化委員會將選出剩下12人,。
哈佛大學法學院和紐約大學法學院未就此事進行回應,。
但原告并未列出受不公平政策影響的個人。據(jù)ICANN稱,,“教師,、校友和學生反對種族偏好”的網(wǎng)站域名是兩天前創(chuàng)建的。
原告代理律師是米切爾(Jonathan F. Mitchell),,他于2001年畢業(yè)于芝加哥大學法學院,,被特朗普提名擔任美國行政會議的主席。曾任德州總檢察長的米切爾未回復置評請求,。
該機構(gòu)聲稱,,不平等的招聘政策不僅影響法律專業(yè)學生和評論作者,“能力較差的學生”還會降低期刊的聲望,從而降低其他學生的聲譽,。
原告說:“在期刊開始使用種族和性別偏好來選擇其成員之前,,法律審查會員資格應該是一種學術榮譽。現(xiàn)在哈佛大學法律審查成員資格是政治化的產(chǎn)物,,不再是學術能力或成就的可靠指示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