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哈佛大學招生歧視案:法官詢問亞裔如何分類
中國僑網(wǎng)10月25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亞裔控告哈佛大學招生歧視案的審判法官柏洛芙 (Allison Burroughs)24日在法庭上對出庭證人提問,,想知道哈佛大學如何定義亞裔,,為何亞裔被歸類為一大類,,而原住民和夏威夷島民卻分開處理,。
代表亞裔告哈佛的“學生公平入學”(SFFA)組織的律師團召喚哈佛大學入學部資深副主任班克斯(Roger Banks)出庭作證時,,詢問他參加常春藤聯(lián)盟及姊妹校黑人招生及資助官員協(xié)會 (Association of Black Admissions and Financial Aid Officers of the Ivy League and Sister Schools)的相關(guān)細節(jié),。
班克斯回答哈佛律師詢問時說,,該協(xié)會致力招募亞裔,、非裔、拉丁裔和原住民學生,,但在任何大學的招生中都沒有角色與作用,。
在回答法官洛洛芙有關(guān)“亞裔”定義時,班克斯表示,,有關(guān)族裔類別的討論是逐漸演化形成的,;招生部人員通常并不知道申請人的細分族裔 (particular subgroups)。他指出,,哈佛的柬埔寨裔(Cambodia)學生很少,,校方會試圖聯(lián)絡(luò)和招攬他們。
哈佛招生辦公室亞裔職員金佳玲(Charlene Kim)作證時,,哈佛律師問她聽到哈佛被指控歧視時的個人反應,。她回答,非常驚訝,,我決不會參與歧視,,更不用說歧視看起來像我、像我女兒一樣的人,。
法官問她哈佛是否對申請人有地域配額,,讓來自懷俄明等地的更多農(nóng)村學生入學;金佳玲說,,她的理解并沒有這樣的配額,。
曾經(jīng)任職哈佛組織研究辦公室(Office of Institutional Research)的韓森( Mark Hansen) 24日也出庭為一份2013年的研究報告作證,該報告顯示亞裔申請人在哈佛招生過程中處于劣勢,。 韓森在SFFA律師詢問時表示,,他并不確定亞裔不利的地位是否來自有意的偏見。
哈佛律師提問,,為何在發(fā)現(xiàn)錄取過程不利亞裔后沒有報告任何人,。韓森回答,這并不是此類分析支持的結(jié)論,。(唐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