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警方境外抓獲一“紅通”人員 涉重大集資詐騙犯罪
中新網(wǎng)河池5月10日電(劉勇 蒙劍鋒)廣西河池警方10日消息,,近期,,在中國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的組織指揮下,廣西公安機關將涉嫌集資詐騙犯罪潛逃出境5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押解回國,。

2015年8月19日,,廣西河池警方接到群眾舉報,,付某通過非法手段詐騙他人錢財,數(shù)額巨大,,警方隨即立案偵查,。

經(jīng)查,付某在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期間,,共計偽造36本房產(chǎn)證,、8本《國有土地使用證》、4本《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1本《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合同》,,并編造虛有的投資項目,,許諾予以高額的利息回報,將以上虛假證書抵押給受害人秦某某等人,,騙取人民幣共計3000余萬元,。

隨后,河池警方抽調(diào)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民警在偵查中發(fā)現(xiàn),,付某騙取的巨額資金大多用于個人消費揮霍,導致集資資金無法返還,,并在公安機關立案前潛逃出境至馬來西亞,。
2016年2月1日,河池市金城江區(qū)人民檢察院對涉嫌集資詐騙罪的付某批準逮捕,。同年11月17日,,國際刑警組織對付某發(fā)布紅色通報,在全球通緝,。

在近五年的追逃工作中,,專案組梳理核查了上萬條線索和信息,追逃工作一再陷入僵局,,但專案組民警始終沒有放棄,。
2018年7月,追逃取得突破性進展,,專案組掌握了付某在境外的重要線索,。

2019年3月20日,,在中國駐印度尼西亞使館和印尼執(zhí)法部門的協(xié)助下,印度尼西亞執(zhí)法部門將從馬來西亞潛逃至印尼的付某成功抓獲,。2019年4月30日,,付某被押解回國。

公安機關提示:境外不是避罪的天堂,,規(guī)勸尚未歸案的在逃嫌疑人認清當前形勢,擯棄僥幸心理,。盡快歸國投案自首,。根據(jù)中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于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