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赴歐旅游集體拒簽 旅行社被訴偽造信息
吳女士等12名游客通過旅行社去歐洲旅游,,由于旅行社申請簽證時未提供真實航班信息,,導(dǎo)致全團被拒簽,。后游客自行遞交申請才通過,。事發(fā)后,他們將中國太和旅行社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44萬余元,。因一審未認定旅行社構(gòu)成欺詐,吳女士等人提出上訴,。7日下午,,該案在市二中院開庭進行二審。
赴歐旅游集體拒簽
2014年6月25日,,吳女士等12人與太和旅行社簽訂合同,由被告代辦12人歐洲申根旅游簽證和赴德,、意旅游的地接服務(wù),,并為此支付費用12萬余元,。被告還提供同年8月14日出行的機票和酒店預(yù)訂單。
當年7月29日,,一行人被旅行社告知集體拒簽,,經(jīng)向德國駐華使館申訴,得知拒簽的原因是被告?zhèn)卧鞕C票信息,。原告認為,,被告提供偽造的機票信息導(dǎo)致原告被拒簽,故起訴索賠44萬余元,。
旅行社表示,,因一名游客填報出境記錄不實,導(dǎo)致整體被拒簽,。事后,,旅行社代原告辦理了部分機票改簽和保險延期,并承擔相關(guān)費用,。后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被告已將全部費用退還。
一審判被告無惡意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未提供原告等人的真實航班信息,,導(dǎo)致原告等人簽證被拒,并由此給原告造成經(jīng)濟損失,,應(yīng)承擔違約責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機票改簽的費用、重新預(yù)訂酒店的差價損失以及公證費用,,予以支持,。
因認定被告并非針對原告的惡意欺詐,法院沒有支持原告要求三倍賠償?shù)恼埱?。?jù)此,,一審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53060元,支付公證費3885元,。判決后,,原告提出上訴。
原告上訴認定欺詐
7日,,吳女士堅持認為旅行社的行為構(gòu)成欺詐,。其代理人說,旅行社擅自偽造虛假信息提交給大使館,,拒簽后又隱瞞拒簽的真實原因,。在他們要求旅行社代理申訴時,再次欺騙說申訴需要四周時間,,即使成功也沒有時間去歐洲,。而事實上,,吳女士等人申訴次日就得到回復(fù),遞交材料后的第四天就通過簽證,。旅行社作為專業(yè)旅游機構(gòu),,其行為具有主觀故意。此案將擇日宣判,。(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