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教育部副部長:華校督學職位安排仍無定案
中國僑網9月18日電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馬來西亞教育部副部長張念群表示,該部仍在等待州教育局回復,,一切有關“華校督學”和“華文科督學”的職位安排,尚未有任何定案,。
她說,,就如她之前在文告中所提及,她將會繼續(xù)關注及跟進此課題,。
她指出,,教育部副部長辦公室日前已收到董教總來函要求見面,目前辦公室正在安排雙方會面商討的日期,。
日前,,數個華教團體及政黨促請教育部,在州教育局最新的行政架構下明文規(guī)定“華小助理主任”和“華文科助理主任”的職位,,勿以統(tǒng)稱“小學助理主任”和“語文科助理主任”的職銜,,模糊帶過。
這項課題所引發(fā)的爭議是,,如果沒有明確列明,,未來各州教育局在填補空缺時,或將根據公務員等級委派職位,,而不是考慮讓符合華文資格的官員負責處理華文事務,。
張念群表示,教育部探討將現有的各語文科督學規(guī)劃為語文科助理主任,,實際上是讓他們升級,,改善他們的薪金福利。
據了解,,目前馬來西亞國內絕大部分的華校督學都是持有大學資格(D G42),,只是還未達到DG44等級。至于擔任華文科督學的條件,,是必須持有大學資格,。
在2000年前,,基于各州教育局沒有華文科督學,令華校的課程操作受到影響,,原本兼管地理,、歷史和馬來文科的官員也必須兼管華文科。因此,,時任教育部副部長韓春錦為華社爭取在州教育局行政架構內的學術組,,設立華文科督學職位,以協(xié)助處理華校課程及國中華文班的問題,。
從2000年至2018年,,華文科督學在華文教育發(fā)展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包括協(xié)助課本局,、課程發(fā)展司,、考試局向中學華文組傳達政策內容。而各州及縣教育局的華文科督學也協(xié)助所有州中學華文班組織,、師資分配,、開辦母語班及全國文學創(chuàng)作比賽。(王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