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位委員聯(lián)合提案呼吁制定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專門法
38位文藝界委員聯(lián)合提案呼吁:制定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專門法
中國青年網(wǎng)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吳楚 盧冠瓊 孫釗)3月8日下午,,來自文藝界第26組的38位全國政協(xié)委員聯(lián)合遞交了一份關于“制定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專門法”的提案。
下午4時許,,全國政協(xié)委員,、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賀云翱將提案以及聯(lián)合簽名表鄭重地交給了提案組,,中國青年網(wǎng)記者看到簽名中有張凱麗、鄭曉龍,、張光北,、馮遠征、成龍,、呂章申,、范迪安、呂逸濤等來自各領域的文藝界知名人士,。

去年8月至今,,在上海與南京分別發(fā)生青年男性身穿仿侵華日軍軍服在抗戰(zhàn)遺址前擺拍搞笑并且在網(wǎng)絡上炫耀或在微信平臺上發(fā)表美化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行為的言論等事件,引發(fā)國民強烈憤慨,。
“人有人格,,國有國格。公民依法享有人格尊嚴權,,國家也同樣擁有國格權,,民族同樣擁有民族尊嚴權?!辟R云翱如是說,。
據(jù)了解,這份提案指出,,國家對于侮辱國旗,、國徽及歪曲國歌這些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的行為可以根據(jù)現(xiàn)有法律進行制裁,但是“對于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侵犯中華民族尊嚴的其它犯罪行為,,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身份宣揚日本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武士道精神的相關行為方式,,或者公開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等,,包括以文字、圖片,、語言,、說唱,、照片、影視,、肢體語言等各種方式和手段,,應當如何立法予以懲治?目前看還缺少確切而充分的法律根據(jù),?!?/p>
提案建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的立法體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專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與中華民族尊嚴保護法》,,規(guī)定對侮辱、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中華民族尊嚴的行為,,處以治安處罰,并制定《刑法修正案》,,將嚴重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侵犯中華民族尊嚴、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或宣揚日本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為納入刑法處罰的范疇,。

賀云翱表示,,如此構成一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中華民族尊嚴的嚴格法律保護體系,,以便有效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格,、中華民族的尊嚴,更為有效地打擊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侵犯中華民族尊嚴的違法犯罪行為,。
全國政協(xié)委員張凱麗接受中國青年網(wǎng)記者采訪時說:“南京大屠殺是中國人民的血淚史。怎么能夠這樣隨意地踐踏這種感情,?我們應該鞭撻這種行為,,這是可恥的、可笑的、也是可恨的,!”
全國政協(xié)委員鄭曉龍表示支持通過法律懲處這種行為,,他同時說道:“作為文藝界委員,我們也得反思一些抗戰(zhàn)劇把抗戰(zhàn)展現(xiàn)為一種兒戲,、游戲,,消解了嚴肅性,令人擔憂,。我們應該從人性的角度,、從民族的角度,更深入地挖掘和創(chuàng)作抗日題材,?!?/p>
“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堅決支持這份提案,!”全國政協(xié)委員張光北對中國青年網(wǎng)記者說:“我演戲的時候說過的一句臺詞——《亮劍》中的楚云飛說,,‘國家利益、民族利益高于一切’,。如果我們不愛我們的國家,,不愛我們的民族,那你還是中國人嗎,?所以我覺得要采取一些必要手段,,通過立法約束他們?!?/p>
就在今天上午,,外交部部長王毅在全國人大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對“精日”分子惡劣行徑如何看,?他說:“這是中國人的敗類,。”
五天前的3月3日,,全國政協(xié)十三屆一次會議開幕第一天,,中國青年網(wǎng)記者就采訪并刊發(fā)報道《全國政協(xié)委員賀云翱批“精日寇”分子:不僅僅是無知》,引發(fā)各界強烈共鳴,。賀云翱表示,,“對于‘精日寇’這樣的行為,不僅僅是‘尋釁滋事’,,我們需要法律層面的鑒定及處罰方式,,這樣才有利于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形成正常的文化氛圍,?!?/p>

賀云翱特別強調(diào),這份提案不是針對某一個人,,而是意在廓清不良風氣,,弘揚社會正氣。他反對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以暴制暴”,,他說:“要理性看待問題,,而不是要對犯了錯誤的具體的人抓著不放。這種違反了是非觀和價值觀的現(xiàn)象,,應該要在法律層面解決問題,。”
“作為政協(xié)委員,,我首先是一個公民,。作為政協(xié)委員,我應該反映人民的要求,,反映人民的心聲,。而且,這不僅僅是我,,我們文藝26組幾乎所有委員,,大家都異口同聲地說,‘我支持’!”遞交完提案后,,賀云翱對中國青年網(wǎng)記者說:“這,,是一種責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