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月子中心案產(chǎn)婦擅自回國 如出境游或被引渡回美
中國僑網(wǎng)5月11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針對檢方要撤銷逃回中國產(chǎn)婦及家人“證人”資格的動議,,辯護律師劉龍珠8日在美國河邊市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表達了反對立場,,認為該動議一沒有緊迫性使然,,二沒有急忙聽證的必要性,三沒有檢方上級部門支持該動議的文字備書,,因此,,他要求法官駁回檢方的動議。
但法官布瑞托(David T. Britow)的態(tài)度顯然是站在了檢方一邊:“根據(jù)我對法律的了解,,我沒有看到哪一條文說辯護律師有權反對檢方的動議,。如果檢查官迫于你的反對,放棄了動議的權利,,那這場官司又該怎樣打,?”
布瑞托指出,從法律上講,,辯方律師無權反對檢方的動議,,但動議項下的交換條件檢辯雙方可以相互商量。至于商量的條件和結果如何,,他作為法官不予參與,,因為法院不是檢察院,法官絕不和被告討價還價,,因為這是檢查官和辯方律師之間的事,。法官要求檢辯雙方19日前拿出最后的商量結果,然后再決定22日要不要針對動議的議題舉行下一輪的聽證會,。
劉認為,,實際上這個動議通過與否意義不大,因為孕產(chǎn)婦都已回國,,“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美國的法律再怎么嚴苛,又奈何鞭長莫及,?但他提醒逃回中國的孕產(chǎn)婦及家屬,,就算中美之間沒有引渡條約,美國不會派人或委托中國警察抓人,,但如果這些孕產(chǎn)婦到其他國家旅游,,一旦這些國家和美國有引渡條約,就保不住會被抓起來引渡回美,。(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