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中國職員返公司途中遭車禍身亡 終審被判工傷
中國僑網7月11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2010年,,福岡縣一名中國人男性職員在參加公司的歡迎歡送會之后,,由于加班,在返回公司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死亡,。中國人職員的遺屬向日本國家提出工傷認定訴訟。2016年7月8日,,在最高法院審判中,,日本最高法院第2小法庭(裁判長小貫芳信)宣判,取消勞動基準監(jiān)督署不承認工傷的決定,。中國人遺屬一方歷經波折最終勝訴,。
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最高法院第2小法庭根據中國人男性職員按照上司的意圖參加的實態(tài)等,,判斷中國人職員的一系列行動是按照公司方面的要求去做,。因此,撤銷了勞動基準署決定支持的一,、二審原判,。
日本最高法院判決顯示,2010年12月,,中國人男性職員在福岡縣苅田町一家電鍍加工公司的工廠工作,。中國人職員參加中國研修生的歡迎和歡送會?;顒咏Y束后,,中國人職員駕駛汽車返回工廠途中,,在送中國研修生回自家時,與一輛卡車相撞,,死亡,。
中國男性職員的妻子要求給予遺屬補償,而日本勞動基準署沒有認定這是工傷,。于是,,中國男性職員的遺屬提起訴訟。(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