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因提供假信息婚姻綠卡遭拒 律師:務(wù)必保證真實
中國僑網(wǎng)3月6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兩名來自中國的華人女子,,十多年前持旅游簽證入境美國后逾期居留,成為無證移民。本以為可以通過與美國公民結(jié)婚順利拿到綠卡,,卻在調(diào)整身份時,,因之前申請簽證時涉嫌提供虛假信息,,被視為欺詐,,導(dǎo)致婚姻綠卡申請被拒。
其中沈姓華人女子的代表律師向移民局提出豁免申請最初遭拒,,向華盛頓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上訴,,日前獲裁定可獲綠卡留美,否則其配偶“將遭受極端困難”,。另一名劉姓女子則沒有沈姓女子幸運,,因其公民丈夫已去世,無法申請豁免,,限期內(nèi)必須離美,。
兩人的代表律師朱偉表示,當事人沈姓女子在中國有過一段婚姻,,2008年她和丈夫關(guān)系破裂,,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之后,,沈姓女子通過代理公司申請赴美旅游簽證,,代理人在填寫非移民簽證表時,隱瞞她離異事實,在婚姻狀況一欄填了“已婚”,,沈姓女子也順利獲得簽證赴美。
2014年沈姓女子和美國公民結(jié)婚,,隨后向移民局提出轉(zhuǎn)換身份申請,。雖然她向移民局出示了她的離婚證,但移民局指出,,離婚證的時間早于在簽證申請表上填寫“已婚”的時間,,顯示申請簽證時她已離婚,指控她當年申請簽證時向美政府提供虛假信息,,涉嫌欺詐罪,,不得獲綠卡。
朱偉代表沈姓女子向移民局提出豁免申請,,理由是如果沈姓女子離境,,她的公民丈夫?qū)ⅰ霸馐軜O端困難”,豁免申請被移民局拒絕,。律師又代表沈姓女子及其丈夫向位于華盛頓的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提出上訴,,2月3日沈女上訴獲行政上訴辦公室支持,終于可獲綠卡留美,。
劉姓女子則來自中國北方,,2000年,她和當時兩歲女兒一起申請美國旅游簽證,,為了避免入境時被懷疑有移民傾向,,簽證中介機構(gòu)在申請表上,把劉姓女子的男朋友(也是其女父親)填寫為“丈夫”,,她和女兒順利獲得旅游簽證,,到美后一直沒有離開,屬逾期居留,。
2015年,,劉姓女子和美國公民在紐約登記結(jié)婚,丈夫為劉姓女子向移民局提出親屬移民申請,,面談時,,移民官詢問她婚史,她如實陳述此前沒有結(jié)過婚,。但被移民官發(fā)現(xiàn)她當年申請簽證時填寫“已婚”,,并要求她出示她和女兒父親的離婚證明,否則有重婚嫌疑,。
朱偉表示,,雖然劉姓女子和美國公民的婚姻確認真實,但移民局因她在非移民簽證申請表上提供錯誤信息,拒絕綠卡申請,,目前面臨被遞解出境,。劉姓女子請律師申請豁免,但因其夫已去世,,不符豁免條件,,劉姓女子在限期內(nèi)必須離美。
朱偉指出,,外國人若為了獲美國簽證而提供錯誤信息,,屬于向政府提供不實證詞(Misrepresentation)或欺詐(Fraud),移民法拒絕不良紀錄者進入美國或調(diào)整身份,。民眾申請簽證時,,一定要提供真實完整的信息和文件。若在知情或不知情情況下犯錯,,但符合申請豁免條件的當事人,,應(yīng)依法爭取自己權(quán)益,以保障家庭幸福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