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宣判 33人獲15年至2年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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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2月21日電 據(jù)北京法院網(wǎng)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12月21日上午8時30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凱閔等33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作出一審宣判,其中張凱閔等13人為臺灣居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2年不等刑罰,,并處剝奪政治權(quán)利及罰金。

據(jù)了解,,張凱閔,、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于7月18日至7月2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85名被告人中,,有70余人是中國公安部組織北京市公安局于2016年4月從肯尼亞押解回國人員,,其中44名被告人為臺灣居民。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并指控:張家祥等35人,,張凱閔,、林金德等50人,分別于2014年6月至11月,、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間,,在印度尼西亞、肯尼亞境內(nèi)參加詐騙犯罪組織,,利用電信網(wǎng)絡(luò)技術(shù)手段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語音群呼,,冒充快遞公司客服人員、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份,,虛構(gòu)被害人因個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虛假事實,,以需要接受審查、資產(chǎn)保全等為名,,先后騙取大陸居民沈某某,、苑某某等185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9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