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法使館駁斥《世界報》:國際社會可從未因艾滋病蔓延要求美國賠償
中國駐法使館駁斥《世界報》:國際社會可從未因艾滋病蔓延要求美國賠償
【海外網5月19日綜合報道】據中國駐法國大使館官方網站消息,2020年5月13日,,《世界報》刊登桑德拉·斯祖瑞克女士(Sandra Szurek)的文章《中國對疫情大流行負有法律責任》,,其中包含不少事實性錯誤,歪曲國際法基本原理,,抹黑中國為抗擊疫情作出的巨大努力和貢獻,。根據法國1881年《新聞自由法》第13條,中國駐法國使館致信該報要求行使答辯權,但未獲答復,。
該文章稱,,“提出中國和世界衛(wèi)生組織的國際法律責任問題是正當的”,其理由是“中國在初期弱化疫情風險,,把吹哨人噤聲甚至監(jiān)禁,,加之世衛(wèi)組織反應緩慢,浪費了最初幾個月時間,,導致了今天的狀況,。中國和世衛(wèi)組織沒有盡到‘審慎盡責’義務”。該文還稱“追究中國責任不乏法理依據,。根據國際法慣例,,一個國家有不給其他國家和國民造成傷害的義務”。
首先需要向斯祖瑞克女士指出的是,,新冠病毒是自然生成而非人造的,,這是當今科學界的公論。突發(fā)大規(guī)模流行疾病是世界公共衛(wèi)生事件,,不存在所謂疫情首發(fā)國的“國家責任”問題,。上世紀80年代,艾滋病首先在美國發(fā)現(xiàn)并蔓延至全球,,國際社會從未要求美國承擔賠償責任,。即使要論“國際責任”,也要看一個國家的行為是否違反了國際法義務,。而國際法義務包括條約義務和一般國際法上的義務,。
就條約義務而言,本次疫情的核心評判標準是世衛(wèi)組織通過的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衛(wèi)生條例》,。該條例規(guī)定締約國在傳染病防控方面的義務包括:對其領土內發(fā)生的疫情進行評估,,如認為其可能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在24小時內通知世衛(wèi)組織并及時分享相關信息,,參照世衛(wèi)組織總干事宣布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時發(fā)布的建議采取防控措施,。中國充分履行了上述國際法義務。2019年12月27日,,湖北有關部門首次接到3例不明原因肺炎的可疑病例報告,當天,,武漢市疾控中心就對患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檢測,。12月31日,武漢市發(fā)布肺炎疫情的情況通報,。當天,,中國向世衛(wèi)組織駐華代表處通報武漢出現(xiàn)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信息。2020年1月3日起,中方開始定期向世衛(wèi)組織,、包括美國在內的有關國家以及中國的港澳臺地區(qū)及時,、主動通報疫情信息。1月7日,,中方完成了病毒鑒定和測序,。1月11日中方同世衛(wèi)組織和其他國家分享有關病毒基因序列信息。隨后,,中國采取了包括武漢封城在內的最全面,、最嚴格、最徹底的防控措施,,遠超《國際衛(wèi)生條例》要求,。世衛(wèi)組織總干事譚德塞多次表示中國分享的信息非常及時,采取的措施積極有效,。
就一般國際法上的義務而言,,一國在防止其領土上的行為出現(xiàn)跨境傷害方面有“審慎盡責”義務。這一義務系行為義務,,而非結果義務,。一國只要采取了必要合理措施,即視為履行了相關義務,。中方的上述措施,,根據《科學》雜志研究報告測算,使中國減少了約70萬感染者,,從而有效阻斷了病毒向外傳播,。中國所做的已遠遠超過“審慎盡責”義務。
中國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巨大犧牲為國際社會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爭取了近兩個月的“窗口期”?,F(xiàn)在,,中國控制住國內疫情,卻面臨外部輸入的巨大風險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有個國家雖然擁有世界領先的醫(yī)療資源,、技術和人才,卻在有中國和世衛(wèi)組織及時預警的情況下,,確診病例數在不到一百天的時間里從1增至100萬,。如果要追究責任,恰恰是那個叫嚷對中國追責的國家對中國負有“審慎盡責”義務,。斯祖瑞克女士的論述建立在錯誤事實基礎上,,必然得出錯誤結論。她也找錯了攻擊指責的對象,。
原標題:《中國駐法國使館就《世界報》國際法文章致報社編輯部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