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研修為名行就勞之實 在日中國研修生指控日企
2009年07月21日 14:13 來源:中國僑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國僑網(wǎng)消息:據(jù)日本新華僑報網(wǎng)報道,,為了學習縫制技術(shù)到日本山口縣防府市一家工廠工作的3名中國女研修生,,指控公司“既沒有給予技術(shù)指導,,又以低工資讓我們長時間勞動”,7月21日以向山口縣地方法院提起勞動審判的訴訟,,要求公司補償沒有支付的工資和精神損害賠償費共約1300萬日元。
訴訟申請書表明,,3名中國女研修生從事汽車皮革坐席縫制工作,,每個星期工作6天,,每天的工作時間為13到14小時,而且必須站著工作,,休息時間只有1個半小時,。研修期間的加班費是每小時300日元。當研修生對此表示不滿的時候,,就會立即被威脅“回中國去,!”等。另外,,研修生們的護照和存折也都被收走,。
按照日本的有關規(guī)定,技能研修者不被看作是工人,,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就業(yè),,所以公司只支付了“研修當天的工資(生活實際費用)”。但是,,中國女實習生們在訴訟申請書中主張,,她們在“研修”期間處于的是“就勞狀態(tài)”,所以,,按照日本的《最低工資法》,,她們也可以領取工資。(陳紊格)
【編輯: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