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流動人口市民化積分優(yōu)待管理辦法作修訂
晉江新聞網12月21日訊 記者日前從晉江市流動人口綜合服務中心了解到,經過修訂后的《晉江市流動人口市民化積分優(yōu)待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積分辦法》)自今年9月實行以來,,已經吸引眾多流動人口積極申報2016-2017年度的積分優(yōu)待。而大家普遍關注的住房優(yōu)待補助標準也于近日正式公布:與前兩年不分購房面積,、一次性補助5萬元的辦法不同,,本年度將按照住房優(yōu)待對象實際購房面積進行分類補助,最高補助標準可達8萬元,。
根據《晉江市流動人口市民化積分住房優(yōu)待實施辦法(修訂)》,,晉江本年度將安排1000個安置房購房(或自行購房補助)資格給住房優(yōu)待對象。如果選擇購買安置房,,100平方米以內部分的售價參考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結合區(qū)位因素確定,,超過100平方米的部分按區(qū)位內商品房市場價格的90%定價。自行購房補助標準則和往年不同,,本年度的積分優(yōu)待采取分類補助辦法,,按照住房優(yōu)待對象實際購買一手商品住房的面積進行分類補助:購買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包含144平方米),一次性補助8萬元,;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包含90平方米),,一次性補助7萬元;購買住房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上至90平方米(包含60平方米),,一次性補助6萬元,;購買住房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補助5萬元,。需要說明的是,,以上積分優(yōu)待住房政策不與晉江市人才、保障性住房,、大學生創(chuàng)客公寓,、購買商品房補貼、大學生購房補貼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同時享受,。
為了擴大積分優(yōu)待政策惠及面,,《積分辦法》對于積分對象范圍有了新的定義。除了在晉江工作,、居住,,并已辦理居住證(包括以前的暫住證)、有意落戶晉江的境內來晉人員以外,,已經落戶且未申請參與積分排名的來晉人員也可在落戶之日起1年內補充申報,。而為了確保參與積分排名的數據鮮活、準確,,根據《積分辦法》,,當年度未獲得優(yōu)待資源的申請人,,如果要在次年度繼續(xù)參與排名,需要攜帶身份證,、居住證至受理窗口申請激活,;個人信息有更新的,須同時提交相關材料,,經申請屬實,,調整累計積分。如沒有辦理激活,,則視為自動放棄原申請,。
據悉,自2014年9月以來,,晉江市積分優(yōu)待管理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流動人口積分優(yōu)待管理政策的部署要求,率先在全國試行以鼓勵流動人口落戶為導向的市民化積分優(yōu)待管理辦法,。兩年多來,,全市申請參與市民化積分排名的人數超過50000人。(張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