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開展治理“高考移民”專項行動
原標題 福建開展治理“高考移民”專項行動
本報福州11月21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陳強)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安廳昨晚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進一步防范和打擊“高考移民”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開展治理“高考移民”專項行動,,重點進行2018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查情況自查,,對不符合福建省高考報名條件的人員,,要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反饋給本人,。
通知明確重點治理的對象是,,“通過非正常學籍遷移,、空掛學籍,、違規(guī)落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違規(guī)獲取福建省高考資格的“高考移民”。
針對福建部分家長反應強烈的外省考生通過“購房落戶”以取得福建省高考資格的問題,,《通知》規(guī)定,,“對跨省轉入的原外省戶籍高中階段學生,報名參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其戶籍遷入我省須滿1年及以上(從2017年7月1日起,,下同),學籍轉入我省高中階段學校且實際就讀均滿1學年及以上,,家長具有我省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社保繳納均滿1年及以上的(各項同時滿足,,下同),,方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報名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其戶籍遷入我省須滿2年及以上,,學籍轉入我省高中階段學校且實際就讀均滿2學年及以上,家長具有我省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社保繳納均滿2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2020年及以后,,其戶籍遷入我省須滿3年及以上,學籍轉入我省高中階段學校且實際就讀均滿3學年及以上,,家長具有我省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社保繳納均滿3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戶籍跨省遷移到福建省報名高考的考生,,要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嚴格審查其學籍狀況和實際就讀狀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審查其家長的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穩(wěn)定住所和連續(xù)社保繳納等情況,。
《通知》同時要求,福建各地公安機關要加強跨省戶口遷移監(jiān)管,嚴格核查戶口遷移事由是否正當合理,,對其中擬投靠非直系親屬落戶,、遷入高中階段學校集體戶以及未滿18周歲人員單獨遷移等情況,擬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機關要加強溝通,,共同做好核實工作,,最大程度防止“高考移民”違規(guī)落戶問題的發(fā)生。
《通知》強調,,對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編造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考生,,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高考資格,;對社會中介機構和學校等違法違規(guī)有組織進行“高考移民”的行為,公安,、教育等主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對在戶籍學籍審核把關不嚴、監(jiān)管不力,,利用職權職便進行利益輸送,,或包庇縱容“高考移民”行為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將依法依紀依規(guī)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福建省教育廳有關人士表示,,已責成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再次嚴格審查2018年高考報名人員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將堅決取消其高考報名資格,,對有組織進行“高考移民”的行為將依法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對審核把關不嚴,、監(jiān)管不力的將依紀依規(guī)追究責任,。